小千已於三月底年屆60歲後數天退休,我亦隨即向上司申請把上班時間由9時改為8時半。
咱們的上司採取放任的領導方針,任何申請一律爽快批准,那是她最大的優點。
自此,我便過着更早睡早起的生活,目標是每天精神飽滿地把事情做到最好。不曉得有沒有人看我寫的東西,只要自己覺得完成品還通順流暢便可以了。
由於變成獨自通勤,近月又養成一邊坐巴士一邊聽電子書的習慣。每本小說大概需時10至12小時讀完,每天上下午各聽20分鐘,約3至4星期聽完整個故事。
坐巴士搖搖晃晃地看書對眼睛不好,聽書舒服得多,順便隔絕巴士上不時有大叔大嬸的喧囂,一舉兩得。想起多年前讀過的小說《The Reader》,女主角因為不識字,喜歡別人讀書給她聽。英文不是我的母語,我的體驗與Hannah剛好相反:看書慢慢地看翻查字典終究把內容弄明白,聽得懂又能享受則殊不容易。回首多年來學習英語的歷程,能否再一次套用到日語,達到這種境界?
雖則如此,借音訊版時亦會一併借文字版,始終有些人名地名不大清楚,尤其最近借的阿基里斯之歌,希臘名字都很長,只有幾個已化為星座的名字比較熟悉而已。
四本書中,有三本都是由一位朗讀者讀出全書,以不同的聲調分飾多個角色。我由衷讚嘆他們的朗讀技巧,不但吐字清晰,也能表達各人物的性格情感。
第一本選的是Elizabeth Gilbert,看過她的《Eat, Pray, Love》,雖然是有點自戀的女子,但文筆確實是悅目,偶爾有令人忍俊不禁的巧思。小說的女主角猶如作者自身的投射,因美貌而肆無忌憚,雖然闖了禍後來仍能得到眾人的寵愛。
Jodi Picoult也是以前讀過的作者,我懷疑她是否專寫醫療系的題材?這本書從三個角度叙事——黑人女護士、白人女律師、白人喪子父親,各由不同的朗讀者負責。探討歧視問題,野心很大,白人警察半夜二時破門衝入女護士家中,隨意砸毀屋內物件把嫌疑人按倒反鎖,場面暴力震撼,又覺得這麼不合理的事情絕對常常發生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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