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ho Killed Her?

太想見到加賀,所以又看了一遍。上次閱讀原來已是12年前,難怪忘得一乾二淨。

小千認為凶手是佃,因為他被加賀狠狠地罵了,還踢了一腳。

我則維持原來的結論。東野老師沒有提供三個藥包的撕開方法(兩個在案發當天,一個在最後的對決),我認為組合是:右左左。

新版本最後附有寵物先生的後記及解釋,提供的正確組合是:右右左,凶手是佃,並透露原文本來說佳世子用左手撕開藥包,但因為過於明顯所以在文庫本中刪掉。但我覺得案發時桌上的兩個藥包必須不同,加賀才一眼看出事有蹺蹊。

東野老師筆下的美女都是心狠手辣的,而且佳世子比佃有更強烈的恨意,也就是更充分的殺機。佃回去後,1點見到他的披薩鄰居,同時間佳世子留在園子家中行兇。


也試解謎(寫於2013年6月)

破案的關鍵在於玫瑰花垃圾桶內的「證物」,那個已被加賀回收了,但康正表示不要緊,因為他目睹了關鍵的一刻。

很明顯,「證物」是指撕開了的藥包,而康正所目睹的是弓場佳世子撕開藥包的一刻。

案情重組:

星期五晚上,園子剛與康正通完電話,佃按門鈴,帶來一瓶德國葡萄酒與園子共飲,撕開第一包安眠藥迷倒園子,右手持菜刀削去電線的外皮,從書架高處取下藥箱,拿出內裡的OK繃把電線貼在園子的胸前和背上。後來,在垃圾桶旁邊找到園子寫到一半的遺書。

由於佳世子個子不高,加上是左撇子(這一點大部分嘗試解謎的讀者已有共識),以上動作由佃完成應無疑問,況且這部分兩人都承認了。

約12時,佳世子帶著綠色塑膠繩到達,準備勒死園子,並偽裝成粉領族謀殺案。她使用星期三在園子家中偷走的備份門匙,甫開門,看見佃。

佃向她表示看到遺書後,放棄了謀殺的念頭;而且安排了鄰居1時多來訪,以製造不在場證明,故必須盡快趕回家中。

為甚麼園子不可能是自殺?

佳世子同意留下來善後,她說只做了一件事,即倒掉了瓶中剩下的葡萄酒,然後在12時20分前匆匆離去。據她解釋,不知道安眠藥是否落在酒瓶中,怕園子醒來後喝了不好。

佳世子辯稱,園子醒來後用葡萄酒送服第二包安眠藥,然後預設了定時器,在1時自殺身亡。當時電燈開著(酒店小姐的證詞),到星期六,佃與佳世子再前往園子的公寓,把燈關掉。

然而,發現園子屍體的時候,桌上有半杯剩下的葡萄酒,內裡驗出有安眠藥的成分。

如果佳世子像她說那樣關心園子,她沒理由只倒掉不知道有沒有安眠藥的瓶內葡萄酒,而沒有倒掉肯定含有安眠藥的杯內葡萄酒。

假設佳世子真的只收拾了酒瓶,而忘了酒杯,那麼園子只須再喝酒杯內已含有安眠藥的葡萄酒便可以了,無須再撕開另一個藥包;若說園子自行把第二包安眠藥混入另一杯葡萄酒中,那又是不可能的,因為佳世子聲稱在園子醒來前已把瓶內的酒都倒掉,屋內已沒有其他葡萄酒可供混藥了。

所以,佳世子純屬砌詞狡辯。單憑這個謊話,便覺得她是凶手的可能性較大。

為甚麼要倒掉瓶內的葡萄酒?

從購買至假裝殷勤為園子勸酒,這段期間佃不可能一直戴著手套,酒瓶上必然印滿了佃的指紋,必須徹底清洗才能消除。

如果佃與佳世子在離去前已經打消了謀殺的念頭,即使留下沾滿指紋的酒瓶也沒有所謂。

佳世子為了包庇佃,在殺掉園子後,也清洗了酒杯(康正發現酒杯時上面已沒有任何指紋)和酒瓶,企圖抹掉佃當天曾來訪的證據,結果弄巧反拙。如果沒有殺人,沒有必要多此一舉。

園子在何時及如何服用第二包安眠藥?

在不可燃垃圾箱內,還有一個不含酒精蘋果汁的空瓶。也許第二包安眠藥由佳世子撕開,混在蘋果汁裡。加賀從垃圾桶回收的重要證物,是佳世子用左手撕開的藥包,與第二個藥包撕開的手法吻合。

佳世子如何讓園子第二次再服安眠藥,真是天曉得了。又或者,這個空瓶與案件完全無關?其實佳世子只須在佃離開後依照他原來的布置再做一遍,也不一定要讓園子再服藥,撕開第二個藥包只是為了讓佃以為園子是自殺而已,內裡的藥粉直接倒進廁所沖掉也可以。

是誰把沾有口紅的紙巾及揉成一團的廣告傳單丟到垃圾桶旁邊?

園子已洗過澡並換上睡衣,當時並沒有預期會有訪客,獨居的她沒理由臨睡前還塗口紅,口紅肯定是屬於佳世子無疑。這更證實了佃了離開後她還留在園子的公寓內忙了一番,幹了很多不可告人的事。至於她如何留下紙巾,實在無法猜到。

OK繃為何鬆脫了?

康正4時半發現園子的屍體,做了一輪準備功夫後,把定時器的時間撥到6時。估計他在偽裝的過程中扯到電線。由於電線經佃除掉後再由佳世子重新黏上,黏貼度不高,較容易鬆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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