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完結,店長並沒有如加賀一樣,詳細解釋來龍去脈。幸好網上有不少讀者分析補充了作者隱而不宣的細節。
先說結論:三宗殺人事件,兇手依次是康岳、斌南、純諭。
第一宗事件
康岳是傳聞中有錢的歸國子弟,從未露面上課,喝醉了會發瘋,佑雅墜樓當晚帶了特別的酒出席女生宿舍派對。
第二天,女生宿舍外的地面上有紅色玻璃碎片,斌南與刑警糾纏倒地時被擦傷。康林憶述康岳在水蘆大學時曾臉色慘白地找她求援(P.92),躲了幾天後消失。
這些碎片是康岳留下的,他從鐘樓離開時,曾在矮樹叢中找東西,偶然窺看到站在宿舍窗邊綁着丸子頭的女孩(P.120)。認定純諭是曾經目睹他躲在矮樹叢的人,康岳坐立不安,於是決定一生守在她的身邊,其實是愛?還是怕會被揭發?所以斌南說:「他才不是因為愛你才在意你。」(P.160)
佑雅喝了兩瓶果汁酒之後,還吸收了更多酒精。最初研判是她吃了烈酒果涷,多年後民弘才說出佑雅被排擠的事(P.180)。其實她是喝了康岳父親為子女訂造的特別版果汁酒,瓶身是紅色,大小如紅酒瓶。
佑雅的音樂系別章VIc不在遺物之中,她把別章硬塞進彈珠汽水瓶中,揮別逝去的愛情(P.161)。多年後在康岳的藏寶盒內,與破掉的紅色玻璃瓶及寫給十年後的信一同被發現(P.188)。
純諭在宿舍做的第一個香蕉奶油派,大小剛好蓋過了碟子上香蕉手牽手的花紋(P.40);第二次在家裏做的比較小,香蕉的手圍着派的邊緣繞了一圈(P.70),原因是沒有提前做派皮讓麵團鬆弛,香蕉奶油派烤好之後縮小了。純諭的不在場證明成立,她不可能把佑雅推下鐘樓,所以斌南看見立即哭着說對不起。
第二宗事件
康岳九年前失踪,同一時間斌南手腕受傷退出幕前演奏。
斌南鋼琴演奏會首演場前一天,康岳接到電話,說要回老家一趟。當時他接的電話來自預付電話卡(P.169)。
演奏會上,斌南痛苦地緊握着右手前臂。純諭其後發現他的右手有一條長長的疤痕,用林蔭大道的刺青掩飾。
遊艇上安裝了一個鐵鉤,大約成人手肘的高度,和牆身顏色接近,不易察覺(P.164)。
斌南的地下室有一面加建的牆,裏面有空間可以藏屍(P.178)。
第三宗事件
純諭在民弘死前見到工作內有小蘇打粉、香蕉、燕麥、雞蛋,加上烤箱,於是說民弘最後一通電話是為了問香蕉蛋糕的做法。然而,小蘇打粉是用來清潔銀戒指,不是做蛋糕,所以純諭在撒謊。
估計純諭用電擊槍制伏了民弘,再用玻璃碎割傷他的手腕掩飾傷痕,然後把他從天台推下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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